汉江实验学校

十堰市汉江实验学校学校管理及运行模式

1.十堰市汉江实验学校由董事长何蕾个人投资兴建,产权个人拥有。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由董事长选聘校长,签订聘任合同。校长对董事长负责,学校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由校长负责,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由校委会决策。  

2.学校在董事会的指导下成立学校管理委员会,校委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校长主持日常工作,对学校的教育教学、招生招聘、后勤管理、对外联系与合作等方面负责。按照学校的发展及管理要求确定各岗位工作职责,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。学校校委会实行周例会制度,教职工实行月例会制度。

3.建立完善的学校规章制度。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人员,岗位员工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,采取层层检查落实的办法,日常检查和周期考评相结合,月月有评价,有落实,在工资发放上逐月体现。

4.设计科学合理,有利于促进发展、促进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工资制度,把教师的个人素养、工作能力、岗位工作量、工作绩效有机结合起来,月月兑现,奖优罚劣。中层正职以上的管理干部均实行年薪制。

5.全体员工实行聘任制,由学校组成教职工招聘领导小组,制定考核标准,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考核聘任教职工,被录用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。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。

6.装备数字化智慧校园,利用现代管理技术,建立学校日常管理数据库,完善学校管理过程台账制度,对学校管理的各方面进行实时记录,既强调结果,也力求过程完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