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江实验学校

十堰市汉江实验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4-02 打印

中小学部、学校各处(室、办)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幼儿园:4月2日中午12点放假,4月6日正常入园。

小学部:一至六年级4月2日下午错峰放假,4月6日上午8:00前错峰返校。

初中部:七、八年级4月2日下午错峰放假,4月5日下午17:00前错峰返校;九年级4月2日下午错峰放假,4月4日下午15:00前错峰返校。

校领导及综合办公室具体值班安排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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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张湾汉江实验学校

2021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