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汉江实验学校2021年“五一”放假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4-30 打印
中小学部、学校各处(室、办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2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五一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“五一”放假时间
5月1日(周六)-5月5日(周三)放假调休,共5天。
4月25日(星期日)与5月8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
幼儿园:4月30日中午12:00放假,5月6日上午正常入园。
小学部:一至六年级4月30日下午错峰放假,5月6日上午8:00前错峰返校。
初中部:七、八、九年级 4月30日下午错峰放假,七、八年级5月3日下午17:00前错峰返校,九年级5月3日上午8:00前错峰返校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请各学部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,根据授课计划做好教学调整,完成计划内的课程内容,确保教学秩序正常。
2.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。疫情尚未结束,节日期间注意安全,减少外出。外出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假期!
三、校领导及综合办值班安排如下:
十堰市张湾汉江实验学校
2021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