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江实验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4-02 打印
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:
您好!
清明节将至。根据国家假期安排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放假时间安排及相关安全提示拟定通知如下,敬请配合。
幼儿园
4月3日下午放假,4月4日至4月6日共放假三天,4月7日(周日)上午返园。
小学部
4月3日下午错峰放假,四、五、六年级4月6日下午返校,一、二、三年级4月7日上午返校。
初中部
4月3日下午错峰放假,七、八年级4月6日下午返校,九年级另行通知。
温馨提示
安全提醒:
1.注意消防及森林防灭火安全:提倡文明祭祀扫墓,营造“移风易俗,文明祭祀”的社会新风尚,务必注意火源安全,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。发现火灾及时有序逃生并拨打 119 电话报警。
2.注意防溺水安全:天气转暖,重点提醒孩子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。不在河边、亲水平台、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;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,不在河道边洗东西、抓水草、鱼虾、青蛙等;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,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发现同伴溺水,立即呼喊大人帮助,不下水施救,要智慧救援;家长要切实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职责,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看护,确保学生安全。
3.注意网络安全,谨防电信诈骗。提醒学生不要沉迷网络游戏和手机等电子产品,不要见网友,不玩渲染暴力、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络游戏,不制造与传播虚假信息;注意信息安全,不将本人、家人及他人的姓名、肖像等信息在网上发送;谨防电信网络诈骗,不点击不明链接网址;提高对网购诈骗、中奖诈骗、冒充熟人诈骗、高利息回报等各种形式诈骗的警惕性。
4.注意交通安全:坚决杜绝饮酒驾车问题,坚守法律底线,遵守交通法规,不闯红灯,不横穿马路,外出乘车要乘坐有资质的交通工具。学生骑车需符合相关规定,不得违规擅自骑车,未满 12 周岁不骑自行车,未满 16 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。
健康生活:
1.合理规划假期生活,加强体育锻炼,关心陪伴家人,坚持营养膳食,保证充足睡眠。
2.多读书、读好书,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,查漏补缺,适当预习和复习,坚持“假期不停学”。
3.多鼓励孩子亲近自然,锻炼身体、广泛阅读、培养兴趣;多与孩子谈话交心,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。
防疫疾病:
1.清明节假期不前往人群拥挤、空气污浊的场所,引导孩子注意个人卫生。
2.适当开展户外锻炼,增强体质,提高身体免疫力。